【外勞社記者劉達寬九月十九日臺北報導】
推動循環經濟為行政院核定重點政策,資源化產業為其中關鍵供應鏈,而依現行藍領移工審查標準,無工廠登記證的廢棄物回收、處理業雖符合3K特性,卻未能納入關聯行業,因此環境部近日向勞動部提案,擬開放相關業者可聘僱移工,獲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會議同意。
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副署長林健三表示,將修訂審查辦法以確認業者無須設置工 廠,預估明年 3 月開始接受申請。
回收業人力需求最高,多不須廠登,林健三說明,資源循環署管理及輔導的廢棄物產業分為三類: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、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、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,三者都必須依法向地方環保局取得許可證或登記證。
其中廢棄物處理機構取得許可的規範較為嚴格,除須設置專業技術人員、提供提報試運轉計畫,主要處理工廠、醫院、營造業等產生之廢棄物;處理業則也必須分為設置和試營運兩階段,部分業者會設置機械設備、提供製程和申請工廠登記。
而回收業則主要將清潔隊、資源回收個體戶回收的廢棄物,進一步整理分類,多為人工作業,取得登記的要求也較寬鬆。三者的規模以處理機構最大,處理業次之,回收業則多為小型業者。對應於北部人口多、廢棄物量較大, 因此產業化更容易、也較為集中,中南部則相對零星分布。
同為資源化產業限制有失公允 循環署指出,處理機構或處理業如果同時從事物品製造、加工(以機械、物理或化學方法, 將有機或無機物質轉變成新產品),才需要依 規取得工廠登記;因此回收業者和少部分處理業、處理機構無從事物品製造、加工,或地目不符合規定,無法或不需要取得工廠登記證。
林健三指出近年多有業者反映,同樣取得環保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或登記證,有工廠登記者可申請移工,而無須取得工廠登記證業者,也符合環保法規可從事資源化產業,卻無法申請移工,有失公平。
且相關產業即使近年推動自動化、人工智能 協助作業,都仍需要人力工作協助,比如一般登記回收業就需要初步區分材質、去除雜物, 送進輸送帶細分也還是需要人工檢視;處理業 也需要類似過程先分類,經過破碎處理後也仍 須人工確認。
產業特性基層人力負荷漸增 按照主計總處統計,含括資源化產業的「用水供應及汙染整治業」,45 歲以上員工 52.4%、 24 歲以下僅 2.4%,無法吸引年輕人,其中廢棄 物服務工及環境清掃工近 5 年平均職缺時間 6.16 個月,大於整體業別。 且近 5 年廢物物產生量上升,但基層勞工未 增加,從 2019 年每人負擔 0.55 萬公噸上升至 去年 0.63 萬公噸,開放移工補實人力可舒緩本 勞負荷,也有助產業發展。為兼顧公平原則, 環境部此次提案針對不具工廠登記證的業者 提供申請移工管道。 林健三也說明,將會配合勞動部修改相關法 規,由環境部認定業者是否無須工廠登記,預估明年 3 月開始開放申請。
根據循環署資料, 無須工廠身分的處理機構有 37 家、回收業 626 家、處理業 4 家,而回覆有缺工需求的處理機構 17 家、回收業 584 家、處理業 4 家;以總員工人數 20%推估,移工聘僱上限約 1,092 名, 另依問卷回覆,產業基層員工的薪資介於基本工資到 4 萬之間。 裝修廢棄物清除業非本次範圍 在確保業者照顧移工與防範逃逸方面,林健三說明,業者在申請登記或許可時就要接受地方環保局的管理與輔導,環保局也會訂定輔導計畫,定期進場輔導,目前輔導事項主要針對污染防治,未來也可將移工生活照顧列為輔導 重點,循環署也會加以考核、抽測。
林健三也特別說明,此次開放的產業並不包含前端資源回收個體戶,而是為解決回收業、 處理業的人力缺乏問題;而裝潢修繕廢棄物清 除也非此次擬開放的業別,未來是否開放則必 須視整體產業接受輔導、合法轉型的情況決定。